快訊/縣長參選人 「驚爆賄選被抓」!10萬交保發聲:絕不退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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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擁有民眾黨黨籍、後來退黨改以無黨籍身份投入選戰的許智富,競選主軸打著年輕有活力的形象牌。他的團隊製作的文創小物曾在當地造成搶購熱潮,卻也因此成為檢調鎖定的焦點。外界質疑這批具爭議性的文創品,在許智富正式完成參選登記之前便已發送,且物品上頭沒有印製任何姓名或足以辨認身份的符號,究竟是否構成競選行為及賄選事實,在法律層面引起熱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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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而依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》規定,賄選行為的認定並非以完成登記或進入法定競選期為必要條件。只要行為人具備參選企圖,且為了爭取當選向選民提供金錢、贈品或其他好處,要求對方投票相挺,就有觸法之虞。經過整夜偵訊後,許智富以10萬元獲准交保候傳,他隨即發文強調自己不會退出選戰,這條路會繼續走下去。
澎湖地檢署也呼籲,參選人若為取得選民支持而贈送具經濟價值、足以吸引人心的民生物資,將損害選舉的公正與純凈,選民應以政見和能力做為投票標準,切勿收受財物,遇到疑似賄選情況應勇於檢舉。